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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普氏原羚:青海湖是它们最后的家园,最致命竟然是草场“围栏”
来源:转自:科学周末 作者:胡珉琦 时间:2018-05-16 

青海湖是我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在这个中国最美丽的湖边,生活着全世界几乎最为濒危的一种有蹄类——普氏原羚。它们擅长奔跑、跳跃,就像湖边一群群舞动的精灵,可不幸的是它们常常因为死于草场的围栏而成为新闻图片的主角。

 

百年来,人类活动的扩展、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得这一物种一退再退,青海湖已是它们最后的家园。

世上最濒危的有蹄类动物

 

普氏原羚的发现与俄国著名的探险家普热瓦尔斯基有关。1875年,普热瓦尔斯基第一次在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采集到了它的一件模式标本。在此后十多年的时间里,却一直被误以为是藏原羚。后来才发现,雄性成年个体的角形状有所不同。藏原羚的双角几乎是平行向上的,而这件标本的双角向后延伸、角尖向内对弯。最终,它才被命名为中亚地区特有的原羚属新种——普氏原羚。

 

当年普热瓦尔斯基发现普氏原羚的时候,它们的家园面积比现在要大得多,内蒙古、宁夏、甘肃和青海都有分布。可惜,一个世纪以后,人类活动的扩展、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得普氏原羚的生存空间已经被压缩到只剩青海湖周边的狭小区域。相较于原羚属的其他近亲——藏原羚和蒙古原羚,普氏原羚的境遇要艰难得多。

 

上世纪90年代初,中科院动物所研究员蒋志刚踏上青藏高原,决定在青海湖边守护这些普氏原羚的时候,它们的个体只剩下不到300只。

 

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在蒋志刚看来,它们的濒危程度甚至超过了藏羚羊和大熊猫。“普氏原羚还能够生存多久,尚难定论。该物种很可能在我们了解其生态、进化和遗传特征之前,即从我们这个星球上永远消失。”

 

1996 年,普氏原羚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列为极危物种,它是世界上最濒危的有蹄类动物。2000年,普氏原羚被列入我国急需拯救的15 种野生动物之一。然而,这一物种受到的关注程度远不如同为青藏高原特有种的藏羚羊。

 

蒋志刚的研究团队关注普氏原羚超过了20年,他们定期对其种群和分布进行监测,了解其致危因素和保护现状。最新一次是在2014~2015年间,对普氏原羚分布区进行了全面调查。

 

根据他们的研究结果,普氏原羚在青海湖周边的分布点增加到了12个,调查共发现了1238只普氏原羚。看上去普氏原羚的数量和分布都有明显的扩大,不过,与2010年以后的几次调查结果相比,种群数量总体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而不是显著上升。蒋志刚认为,这一物种的生存远远没有脱离险境。

 

来自围栏的隐性挤压

 

普氏原羚和藏原羚在栖息地的选择上有显著的差异。藏原羚喜欢生活在海拔3000~5000米的山地草原,在青藏高原有大量不被干扰的空间可供选择。普氏原羚适应的是典型的平坦草原,那里也是人类活动比较密集的地区,不仅有人,还有大量家畜与它们竞争食物和空间,普氏原羚显然是落得下风的一方。

 

根据保护生物学家多年的调查分析,对普氏原羚的生存最致命的打击就是草场“围栏”。

 

蒋志刚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在青海湖流域实行畜草家庭承包责任制,把草场和家畜分配给各户牧业管理,控制放牧的数量,同时也保护草场的生产力。为了明晰和界定草场的产权,由主管部门拨款为牧民兴建铁丝围栏。在他看来,这是对普氏原羚栖息地的一种隐性挤压。

 

尽管政策本身并不是针对这一物种的,但这些围栏的建设直接限制了普氏原羚的活动范围,它们被迫生活在一个个围栏之间的缝隙里,还有许多普氏原羚为了跨越围栏,会受伤,甚至是死亡。

 

北大生命科学学院吕植研究团队张璐和刘佳子6年的研究分析还发现,草长得越好,围栏就越多。因为牧民倾向于在优质的草地上建造更多的围栏,以便进行更细致的管理。普氏原羚被围栏限制在次等草地上,生存状况可想而知。

 

随着青海湖地区的开发,高速公路、环湖公路和铁路的建设,如今普氏原羚的分布区完全是割裂的、碎片化的,这严重影响了普氏原羚种群间的迁移和基因交流,这一物种的繁衍遭到重大挑战。

 

2013年,吕植团队的刘佳子曾经对普氏原羚跳过围栏的情况做过细致的研究。她发现,当围栏平均高度为111厘米时,成年普氏原羚跳过的成功率只有20%。而且,一半的围栏顶部都有刺丝,带刺丝围栏的平均高度更高,能成功跳过的仅有6%。但是,当围栏高度降到78厘米时,成年普氏原羚跳过的成功率可以大幅上升到90%。

 

所以,根据这些分析结果,保护普氏原羚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减少人为干预,尽可能拆除围栏,至少是降低高度。

 

吕植团队提出,应该在冬春季普氏原羚活动较为集中的区域拆除和改造围栏,同时在产仔季普氏原羚集中的区域也需要拆除和改造围栏,从而降低它们对雌性、幼崽的危害。

 

从研究到保护的挑战

 

然而,让科学家的科学研究转化成保护的实际行动,一直是保护生物学面临的巨大挑战。蒋志刚说,它的复杂程度往往要超过科学研究本身。

 

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海湖普氏原羚特护区和天峻县普氏原羚保护站都在推进围栏内刺丝拆除、降低围栏高度等工作, 但这些工作在某些方面会损害牧民的利益,狼和藏狐捕食家畜甚至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蒋志刚表示,尽管很多牧民愿意保护普氏原羚,但他们承担了保护带来的负面效应,却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因而影响了他们的保护积极性。

 

他还提到,草场的土地权属关系历来就非常复杂,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再加上目前没有明确的保护主体和统一管理,因此缺乏系统的保护及管理规划,也无法保证充足的资金和人力落实保护措施,都使得普氏原羚的保护进展比较缓慢。

 

这里涉及野生动物保护中长期面临的一个困境。蒋志刚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在国家的土地规划中既没有野生动物栖息地用地,也没有自然保护区用地一项,野生动物栖息地还没有单独作为一种土地使用类型。《土地法》并没有规定,既是草场又是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如何在开发和保护之间作选择。因此,必须在《土地法》中明确野生动物栖息地作为土地用途的一个类型,才可能真正保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关键栖息地得到切实的保护和管理。

 

在接下去的普氏原羚保护行动计划中,蒋志刚最大的希望,是选择在普氏原羚比较集中,人类活动又相对较少的地方,集中建立一个专门的普氏原羚保护区,明确保护和管理的责任,保证有效地拆除围栏刺丝,降低围栏高度,尤其是保证核心区草场不受干扰。同时,要明确建立完善的财政支付转移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协调社区发展和普氏原羚保护之间的矛盾,维持该地区的生态和发展平衡。

 

另外,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到目前为止已经救护、繁殖了54只普氏原羚,蒋志刚认为,可以逐步实施野外放归实验,促进普氏原羚种群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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